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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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祖德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文件
祖德 [2017] 03号 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规定 为了顺利地通过国家及省内各部门的检查、审计和稽察,理顺财务关系,规避工程风险,特对项目工程款支付管理作如下规定: 1、项目工程款拨入公司账户后,由项目经理部分配资金,办理支付手续,并由项目负责人签字。材料款(水泥、钢材、黄砂、碎石、块石、模板及其他材料)、购设备款、人工工资、机械费、油料费等大额支付款项由公司财务直接转账支付(如项目部已开设项目账户的,由项目部财务转账支付),分别将款项转入建材经销商、设备供应商或个人账户;小额资金可由项目部现金支付。 2、在付款时,项目部应向对方索要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它合格票据,发票抬头冠名为“湖北祖德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”,以便抵扣增值税的销项税和项目建账。 3、材料(水泥、钢材、砂石及其他材料)数量应根据结算的工程用量加合理的损耗计算。各种材料的每月用量与施工日志、每月完成的工程量、付款凭证和出库单之间不能出现较大偏差,符合逻辑关系。 4、水泥、钢材、砂石料等主要材料和设备应分别订立购货合同(合同样式附后,详见附表一,劳务承包人不能同材料供货人相同)。购货合同先由供货商签名盖章,然后将合同电子版发送公司合同部审查。经审查签字后,才能加盖项目部公章(如无公司合同部审查签字同意,对外签订的购货合同无效)。购货合同作为汇款依据并报公司财务存档备查。 5、人工工资按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工资和施工人员工资分别列表,由项目经理审签后,将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交给项目部财务,便于项目部做账。人工工资由公司转到工头或劳务合同签订的当事人(合同样式附后,详见附表二)账户上。人工工资总额不能超过工程总价的35%(安装工程人工工资总额不超过工程总价的50%)。施工人员工资表(工资表样式见附表三)的第一人应为签订劳务合同的当事人或工头。每人的月工资不超过3500元,工资表上领款人签字一律不许代签,每月用工量与施工日志及每月完成的工程量相符合。 6、机械费一般由机械租赁费和燃油费组成,应在正规单位开具机械租赁发票和燃油发票报销。 二0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[责任编辑:admin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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